一般情況下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投稿被拒,版面費有可能退還,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,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。
1.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
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,且尚未支付版面費,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。
2.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
一般可退:大多數期刊(包括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)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,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。
部分扣除審稿費: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(如已進行外審),剩余部分退還。
3. 特殊情況
已排版但未出版: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,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。
已出版后撤稿: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,通常不退版面費,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、排版和出版流程。
4. 如何申請退款
聯系雜志社:通過郵箱或電話與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雜志社溝通,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。
提供支付憑證:如需退款,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。
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投稿建議:
①稿件的書寫順序為:標題、作者姓名、單位(加括號)、摘要(英文)、關鍵詞(英文)、正文、參考文獻等。文章題名、單位、摘要、關鍵詞務必譯成英文,作者姓名亦請加注拼音。
②本刊編輯部將在收到來稿后3個月內答復您是否采用。如在3個月后仍未接到本刊采用通知,請盡快與本刊編輯部聯系查詢。
③題名:力求簡明、醒目、反映文章的主題。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 20 個漢字,英文題名不宜超過 15個實詞。
④來稿應具有科學性、原創性、創新性、可讀性,務求論據可靠、論點明確、文字凝練、簡明易懂。
⑤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、材料充實可靠、論證嚴密科學;引用他人的成果,須注明出處;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;層次一般采用一、(一)⒈(1)1)的層次順序。
⑥摘要的長度應在300字以內,直接明了地闡述論文的創新之處或主要觀點,每句話要表意明白,無空泛、籠統、含混之詞;摘要不分段。
⑦文中若使用圖表、圖畫或照片,請提供其必要的相關信息(如內容簡介、作者、創作或拍攝時間、收藏處所、出處等),并標明序號。
⑧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格式著錄;按正文中出現次序標引,同一文獻,同一序號,附注頁碼。格式為上標的“[序號]頁次”(如(l)、(2.6)、(5-7)、[8]98、[9]66-68、[4]26、[6]3-8……)。
⑨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、資料時,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,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。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、資料等的情形,可使用“同上注”。
⑩課題背景和意義:介紹該課題所在領域的現狀和問題,并說明研究該課題的重要性和意義。基金項目請表述準確且附項目編號。
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社會學術期刊,創刊于1949年,半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,國際刊號:2096-8825,國內刊號:36-1306/D。
該雜志以反映社會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、探索社會規律為宗旨,學術視野覆蓋了省政府辦公廳文件、部門文件、省政府文件、卷首語、政策解讀、政務動態、省政府令、政府工作報告等多元領域。
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,其收錄與榮譽有: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(CJFD)、知網收錄(中)、維普收錄(中)、國家圖書館館藏、上海圖書館館藏等。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,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》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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